沈阳市提出:导干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将被追责
沈阳土壤污染防治总体思路确定
按照国家和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控新减存、示范先行”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实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体现在——
突出问题导向
紧扣重点任务
1通过进一步梳理我市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细化国家和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措施,形成防治“单元”,分阶段、分批次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指标。
分类管控
综合施策
2筛选出7大类重点监管行业;
明确对耕地和污染地块提出管控要求;
为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实施准入管理,对未利用地重点提出污染预防措施。在具体措施上,采取综合措施,既严控新增污染,也要逐步减少存量。
部门联动
多方参与
3明确部门分工,构建各委办局协作机制,在《方案》中,将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分工与各部门日常工作衔接,加部门配合。
土壤污染防治
总体目标
到2020年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
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到2020年
沈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六项任务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开展农用地及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土壤环境污染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2020年底前,查明重点污染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土壤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充分发挥我市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确保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推行农业清洁生产,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明确管理要求,全面推行污染地块收储和流转前的调查评估工作;政府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土地再利用安全。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防止新(改、扩)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污染;同时化对潜在土壤污染企业的监管,实现污染源头预防。
严格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维护生态功能。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尤其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未利用地,不得违法开发利用,影响生态功能。化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向沙地、滩涂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开展耕地和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减少存量。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各地区要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年度实施计划,一是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建立农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二是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其他项目。
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化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控制土壤污染源头污染。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土壤环境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构建五大保障体系
加组织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市政府成立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协作,各司其职。明确区、县(市)政府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
1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整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加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开展国际国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
2拓宽投资渠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积争取中央及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及进行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改造专项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引导、支持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3加目标考核,推动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对区、县(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导班子和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等问题要追究责任。落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加内部管理,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加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
加土壤环境保护宣传。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平台等途径,对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从维护生态功能的高度,着重化了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加未利用地污染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更要严格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城市生态功能。
2.引入“多规合一”的理念。
创新性提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要与各类规划衔接,确保有效配置土地资源。
3.重点解决民生问题。
将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简易垃圾填埋场等涉及社会民生的环境问题纳入了我市土壤防治重点工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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